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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季度新增完成治理及排查新增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公示情况
发布日期:2024-11-20

  根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环办土壤〔2023〕23号),每季度,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将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纳入国家、省监管清单的水体,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通过市级政府网站或本部门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近期,我们对2024年第三季度新增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和新增完成治理国家监管清单水体的公示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附件:2024年第三季度新增完成治理及排查新增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公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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