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县建设美丽乡村的基本指标体系的设置是如何考虑的?
发布日期:2025-12-04
《实施方案》聚焦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从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农村幸福宜居品质三方面,提出了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指标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
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方面,设置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农村生活垃圾、农村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污染、水土保持率、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及乡村河湖长效管护6个二级指标。
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设置了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农膜生产使用、秸秆利用和管控4个二级指标。
农村幸福宜居品质方面,设置了乡村形态、乡风建设2个二级指标。
总体来看,基本指标体系的设置力求精简,锚定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突出可感可及、努力可达,不搞层层报数。
(摘自:2025年1月20日,生态环境部土壤司有关负责同志就《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