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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油站地下水中任一特征指标超标现象
发布日期:2023-10-12

  来信: 根据《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文件,当日常监测中发现加油站发生油品泄漏事故或者地下水中任一特征指标超标,需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确定是否发生污染、污染程度和范围。对于未能按指南要求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的加油站,是否有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查处?

  回复: 对于加油站未能按《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目前无相应的罚则。若加油站发生油品泄漏影响地下水水质,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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