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这样干!
鄂尔多斯市是全国黄河流经第二长的地级市,是国家重要能源化工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有着独特的鄂尔多斯盆地地下水供水系统且地下水资源是全市的主要水源。
2021年11月,鄂尔多斯市被列为全国21个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之一,通过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划分、天然气采出水回注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和经济政策创新等方面工作开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的“鄂尔多斯模式”,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在摸清地下水环境底数的基础上,强化推进“双源”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开展了鄂尔多斯市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筛选调查全市712个双源,并对235个典型双源采样监测和数据分析,初步摸清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的地下水环境状况。二是制定《鄂尔多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禁止了与水源保护区重叠煤炭井田的开采,避免了“煤水冲突”时水源地保护的弱势状况。完成69处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推进中心城区最大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哈头才当水源地补给区划定,筛选可能存在污染风险隐患并出台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全面系统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三是编制《鄂尔多斯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提出符合鄂尔多斯市现状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方法,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内高风险行业的环境准入和环境监管,实现分区管理、分类防控。
坚持系统治理,充分考虑地下水与土壤等要素的协同效应,突出水土协同和综合防治。一是统筹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应依法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内容。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系统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实施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工程和推动4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实施防渗改造等源头管控工程。二是督促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回头看”等义务,建立隐患排查“回头看”三级质控审核机制提升“回头看”工作质量。三是率先印发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加强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确保地下水污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四是印发《鄂尔多斯市地下水污染源渗漏排查工作方案》,建立排查清单,指导试点企业完成地下水污染源渗漏排查,防范化解污染风险。
坚持以点带面,以典型行业为突破口,探索地下水环境管理制度创新。一是聚焦天然气开采行业,印发实施《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推动实施鄂尔多斯市油气田回注井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探究回注井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探索建立回注井对地下水环境的风险评估技术体系及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二是重点关注煤化工行业,编制《鄂尔多斯市煤化工行业企业土壤隐患排查技术要点》,指导2023年度煤化工行业企业隐患排查“回头看”。三是开展规范监测井建设试点工作,出台《鄂尔多斯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技术要求(试行)》及配套管理办法,根据“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结果分行业有序推进监测井规范化建设。
来源:中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