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发展,加快先进适用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土壤中心作为推荐单位联合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开展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推广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定位
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以下简称实用技术)、生态环境保护实用装备(以下简称实用装备)和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
实用技术指在一定时期内,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先进适用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包括污染防治、碳减排、生态环境修复、资源综合利用、环境监测及智慧化环境监控管理等领域的技术。
实用装备指在一定时期内,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先进适用生态环境保护装备,包括污染防治、碳减排、生态环境修复、资源综合利用、环境监测及智慧化环境监控管理等领域的装备和材料。
示范工程指采用先进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材料或创新服务模式,具有示范推广意义的工程,包括污染防治工程、生态修复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碳减排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范围覆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类技术、装备、材料及工程。
二、土壤中心推荐重点领域
(一)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1.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包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农用地工矿污染源治理、工矿企业重金属污染治理、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区域治理、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工业集聚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矿山开采区及尾矿库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危险废物处置场及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治;
2.依赖地下水的生态系统保护、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污染源防渗改造、废弃井封井回填等。
(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包括农村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村垃圾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畜禽与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
三、申报流程
请申报单位按照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推荐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的通知》要求,联系土壤中心开展申报工作。
本项目自愿申报,不收取费用。
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5月19日。
联系人:周鲲鹏
电话:15801539652
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
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