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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与长三角示范区执委会
成功举办农业碳汇标准体系
建设成果论证会
发布日期:2024-06-25

  2024年6月18日,由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长三角示范区执委会)联合举办的农业碳汇标准体系建设成果论证会在浙江省嘉善县成功举行。

  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长三角示范区执委会,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局),青浦区、苏州市、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吴江区、嘉善县生态环境局(分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领导,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等单位专家,共40余人参加会议。

  自2023年2月以来,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组织相关单位,以农业农村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核心,围绕水稻高产低排放生产模式构建、土壤健康培育、土壤碳汇开发,编制完成《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无废乡村”建设指南》《高产节水低排放稻田栽培管理与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核算手册》《在水稻种植中通过稻虾模式减少甲烷排放项目方法学》《农业有机废弃物生产有机肥还田项目方法学》等文件。

  与会代表和专家一致认为,农业碳汇标准体系建设成效显著,成果可有效支撑长三角示范区稻田甲烷减排监测、核算、认证体系建设工作,并为水稻高产低排放种植模式推广提供可操作路径,为农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解决方案。“无废乡村”建设指南的制定进一步完善了示范区“无废乡村”建设制度体系,对于稳步提升农业农村固体废物可持续利用水平,助力实现“循环、低碳、健康、美丽、富裕”五位一体的乡村发展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长三角示范区执委会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稻田温室气体减排技术体系与“无废乡村”建设指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建议结合示范区农业场景进一步完善方法学内容、加强案例支撑,同时进一步厘清“无废乡村”建设指南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堵点,以绿色技术创新推动示范区绿色低碳发展。两省一市、苏州、嘉兴两市、示范区两区一县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代表从技术体系、政策激励、管理体系、示范管理、参考案例等多个角度探讨“无废乡村”建设指南和农业碳汇方法学落地推广的可行性,助推示范区形成“多形式政策扶持、多部门协同发力、多样化典型示范”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将持续整合各相关科研院所、高校、行业企业、政府部门的资源和力量,示范、验证、推广高效的农业固碳循环技术和管理模式,构建土壤碳汇与土壤健康标准体系,建立碳资产评估及价值实现机制,共同探索和创新出一条基于农业固碳循环利用的“双碳”发展道路。同时,联合长三角示范区执委会,加强农业农村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情况调查研究,构建符合本地特点的“无废乡村”建设目标指标,完善固体废物全链条管理体系,探索循环农业生态产业化路径,提升“无废乡村”建设过程中的群众获得感,为全国“无废乡村”建设提供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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