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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印发
《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系统数据编码及目录要求(试行)》
发布日期:2023-11-08

  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规范和指导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系统建设,加强生态环境部与地方各级地下水环境领域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互享,提升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系统数据编码及目录要求(试行)》(环办土壤函〔2023〕359号)(以下简称《要求》)。

  《要求》主要包括总则、数据编码要求、数据目录要求及附录等内容。

  《要求》由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组织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以下简称土壤中心)和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等单位起草编制。

  下一步,按照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部署要求,土壤中心将会同相关单位以《要求》发布为契机,加强对地下水生态环境数据信息共享的技术指导,全力支撑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化建设。

 

  通知链接:关于印发《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系统数据编码及目录要求(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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